第九十四章 裹脚一


    评论[夜晚。
    城外乱葬岗。
    一位青年跪在一个坟包前,说道:“爹,您好生安息,以儿现在的修为,这辈子都不可能是楚河对手,为你报仇怕是无希望,可不能为你报仇,我还有什么脸当你的儿子。
    “
    说着。
    青年面色一狠。
    只见,其从怀里掏出一把匕来,掀起一块衣袍当场斩下,起身说
    道:“今日,我便与你断绝父子关系,这杀父之仇,你另请高明吧,告辞!
    话毕。
    其转身就向远处跑去。
    ]
    [我是一条蛔虫。
    在霸总肚子里生活了二十年。
    他二十八岁那天,吃爆辣火锅,把我拉出来了。
    就在我做好了被冲进下水道的准备时。
    他竟徒手把我捞起来,放在手心。
    “小东西,长得还挺别致嘛!
    ]
    [你知道吗,人活着需要呼吸,我之前还没现,等我现的时候就已经现了,原来现在还没放学,怪不得还在上学,感觉上学真的好累,应该是上学累的,最近不知道怎么的,老觉得自己最近不知道怎么的,考试我考了零分,老师问我怎么想的,我说考试我有五不做,一,会做的题又不做,因为学不到新的东西,二,不会做的题我不做,我都不会做,我怎么做,三,急的题我不做,急的容易出错,四,不急的题我不做,不急我做什么,五,不想做的题我不做,我不想做,我怎么做,老师说我有病需要去医院看一下]
    [男主为了哄女主,种了漫山遍野的紫河车
    冷知识:紫河车又叫胎盘]
    祖宗们:…………
    什么鬼?这是什么鬼?他们的眼睛!
    耳朵!
    究竟遭遇了什么!
    一些医者更是差点仰过去:男人!
    不能怀孕!
    还移植!
    把人命当成什么了!
    紫河车!
    胎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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