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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第1013章 通房丫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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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然,不是太远的地方,一个月就能走个来回。

    明歌觉得以自己如今的身份一旦和郑玉珠闹翻,整个柴家和宋家都是在江洲城待不下去的趋势。

    她必须得找到一个有力的靠山。

    可像她这样的奴籍,还是个女流之辈,想在一时半会的寻求个靠山,多多少少都算是件痴心妄想的事儿。

    离开江洲城的时候,明歌也打听清楚了刘翼身边那位叫刘曦的是谁。

    刘翼是皇室偏支,在这江洲城里是个土霸王,可一旦去了皇城,还真什么都不是,刘曦乃是如今皇帝的亲弟弟,也是刘翼的堂哥,但这个堂还不是亲的!

    刘曦与皇帝却是真真正正的一母同胞,所以虽然是个王爷,却领的是实权,据说这一次是奉命来江洲视察。

    至于是来江洲视察什么,明歌具体的便打听不到了。

    她依旧是是一身的男装,宋小壮非常体贴的给她戴了一个斗笠,两个人搭乘商队里的车子,五天多的时间就到了隔壁的吴城。

    吴城再过去,就是边关之地,宋小壮有时候就是和商队们一起穿过边关的森林以及戈壁滩,去邻国的城里淘一些物件儿回来转卖。

    这一次的目的地就是吴城,明歌说想出来走走,宋小壮便带着明歌来吴城转悠,大概是因为离得边关比较近,吴城里的东西五花八门,人流量也要比江洲要多。

    明歌第一个去的地方是赌坊。

    在吴城停留了两天的时间,倒是把赌坊转悠了个遍,当然,怀里的银子自不必说。

    她和宋小壮每天四处转悠,宋小壮是看一些商机铺子,明歌则是听着这些街摊小贩们的各种对话。

    听说最近吴城的郊区开辟了一个马场,好多人都去了那边打闲工赚点铜板花,当然也有在议论,官府们弄这么大一个马场,该不会是要和隔壁国家开打呢吧。

    这话题大家都比较感兴趣,不过大部分人都没觉得能打起来,那马场多少年前就开始计划着建了,朝廷拖延了这么长的时间,这一次看似是真要动工了,可能不能建起来,就算建好,里面会不会养马还是两说呢,万一里面养的是羊呢。

    明歌又拉着宋小壮在铁器铺子一条街上溜达了一圈,对这个时代的铁器以及各种武器有了点了解后,对自己的未来总算有了点规划。

    等听说自家媳妇要开个铁匠铺子,宋小壮瞅了瞅自己这没半点肌肉的胳膊,又瞅了瞅自己这瘦小的身板,一脸纠结着思考媳妇这问题的可行性。

    “不是要开铁匠铺子,是我想租个铁匠铺子打几件东西。”

    宋小壮很好心的为自家媳妇科普,“媳妇,打首饰是去首饰店里,不是在铁匠铺子。”

    明歌横了他一眼,“你就说你出面给我租不租?”

    就媳妇这招财进宝的能力,别说租个铁匠铺子,就是给媳妇租天上的月亮都可以,宋小壮颠颠着答,“租,租!”

    租了个铁匠铺子,明歌花了两天的时间打了几件铁器,这才让宋小壮带着这东西在铁器一条街上去卖,开个天价,每天反复吆喝几声就行。

    宋小壮看了明歌打的那些个东西,一脸的懵逼,他都不知道他家的媳妇会打铁器,最主要的是,打出来的这些东西实在太高大上,连他这么个走南闯北的人都不认识,更何论别人,媳妇儿要天价,会不会有不识货的把他给砸死啊。

    自己会打铁器,明歌对宋小壮的解释是,明歌自己无意在郑玉珠的陪嫁箱子里看到了一本兵器大全的书籍,这些都是她按照那上面的打出来的,至于那本书貌似已经被郑玉珠烧了火了,所以这事宋小壮可不要告诉别人去。

    宋小壮打死也不能告诉别人去啊。

    只是媳妇懂的太多了,令他觉得这金凤凰自己要抱不住了咋办!

    本来对媳妇打出来的这些个东西宋小壮其实没多少能卖出去的希望,他觉着最好卖不出去,他还想留着传儿子传孙子呢。

    以后向儿孙们炫耀一下这是自家媳妇打出来的铁器,多有成就感啊。

    然而没想到,第二天的时候就有人上来问了价,听了宋小壮的介绍,直接扔给了宋小壮五百两银子把东西买走了。

    连带的宋小壮也被这两人带了走。

    明歌并没有和宋小壮一起,她在客栈里修炼着呢。

    她估摸着自己在吴城耽搁了这么久的时间,郑玉珠要是派人找她知道她出门溜达去了,估计会立马和她翻脸。

    所以这一次在吴城,不管怎么样都得先找个大佬靠着。

    等宋小壮点头哈腰般的领了刘曦进了客栈的时候,明歌真有种哔了狗了般的心情,真是到哪里都能遇到这厮,这厮不会又是来砸场子的吧。

    亦或者,吴城马场的事儿,其实是刘曦负责?

    不过,刘曦身边怎么还跟着刘翼,刘翼可是认识宋小壮呢,宋小壮没傻乎乎的和这两人说出自己的身份吧。

    突然又想起,自己男装的样子,好似这两家伙也认识。

    刚要下楼的明歌立刻转身回了房间,想了想后马上坐在了梳妆台前,快速的开始在镜子前化妆,她这打铁匠,怎么也该有张狂傲不羁的脸。

    “柴弟,柴弟,有人找你呢!”宋小壮让刘翼和刘曦在楼下等着,他自己蹬蹬蹬的上了楼一脸的兴奋激动,不过就算如此,他总算还记得在外面怎么称呼明歌。

    明歌开了门,正要冲进门的宋小壮生生刹住了脚,一脸惊讶的瞪着眼前的人。

    眼前的人穿着一身的黑袍,头发乱蓬蓬的,两侧有两根乱糟糟的小辫子,脸上的鼻子上下巴上有两颗偌大的痣,鱼泡泡眼睛小的只有一条缝,就和没睡醒差不多,脸和露出的脖子更是黑碳一般,一看这人就是常年晒太阳。

    宋小壮愣愣了片刻后,抬头看了看房号又瞅了瞅屋内的摆设。

    不等这家伙脚步后退,明歌伸手一拉,已经把宋小壮拉进了屋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