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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章 千里急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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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天还不亮杨猛就带着五十护卫在武庄之中集结,将物资马匹交代给徐子渭,一行人吃饱喝足,换上草鞋摸黑就上路了。

    从昆明到禄丰,一行人小歇了三次,用了足足一上午的时间,从早起开始到正午时分,将近三个多时辰,一路跑下来,杨猛累的不轻,那五十个护卫,也好不了多少。

    “呼……这一上午咱们走了多远?”

    连续急行军,对杨猛来说压力不小,虽说打着绑腿,可跑了一上午,双腿就跟灌了铅似得,临近中午了,不仅肚子‘咕咕’叫,这步子也越来越艰难了。

    这一路下来,也没个里程表啥的,走了多远,杨猛也不清楚了。

    “怎么也得一百五十里上下,三爷,歇歇吧!弟兄们不成了!

    这是禄丰的地界了,据说这地方离着昆明有两百里上下,照这么个走法,今夜到牟定歇脚,明天夜里差不多就到大理了!”

    自从跟了三爷,这帮子护卫就没怎么吃苦了,乍一吃苦,五十人虽说没有掉队的,但脸上的表情,都不轻松。

    “成!我也抬不动腿了,咱们就歇歇!

    这草鞋咋样?昨个儿让他们衬上棉布绝对是个败笔,黏糊糊的太难受,待会儿撕了吧!”

    实践出真知,草鞋底下衬上牛皮是不错的,但里面衬上棉布就是个败笔,刚穿的时候是不错,软乎乎的,可随着出汗这棉布变得油滑黏腻。草鞋也变得不怎么跟脚了。

    虽说是在湿布上磨蹭。但脚板一样受不了。跑的时候还没什么感觉,一停下来,脚底板火辣辣的疼,不用想,肯定是打了水泡了。

    “湿了以后不跟脚,磨脚磨得厉害,不如踩着稻草底子,一跑一呱唧就跟踩着蛤.蟆似得。太难受!”

    下边的人也不造作,有什么说什么,在草鞋底上衬棉布,绝对的败家,而且不怎么实用。

    “把鞋都脱了,我瞧瞧你们的草鞋咋样?”

    衬了牛皮鞋底的草鞋,赶了半天路,没怎么走形,但鞋底的牛皮磨损的厉害,三个厘的生牛皮。明显的变薄了。

    半数护卫的脚底板上也打了水泡,按说这些人常年光脚。应该不会出这个问题,但坏就坏在军靴上,穿一个月,再硬的老皮,也得变成嫩生生的新皮。

    “都别做地上,坐着身后背的油布毛毡,脚上没打泡的,先生起堆火,出发的时候分给你们的药盒,有个刻着白药的,拿出来,里面有把银刀,脚上打泡的,各自给挑了,挑之前先把银刀烧一烧。

    先歇一会,脚上没打泡的做饭烧水!”

    说完了这些,杨猛也呲牙咧嘴的卸了身后的背篓,跑的时间太长腿疼,草鞋不合脚磨得脚疼,硬硬的背篓磨得后背生疼,长途急行军,绝对是个苦差事。

    解开鞋帮后边的麻绳,把草鞋脱了下来,二话没说,杨猛借着短刀,就把鞋底衬得那层棉布给撕了。一看自己的脚底板,好嘛!一边一个大水泡,倒是对称的很。

    “三爷,我们来给您挑吧!”

    不等杨猛自己动手,两个护卫就跪在了他面前,一个双手捧着他的脚,一个取出了银刀。

    “坐着就成,这荒山野地的跪什么?给鬼看啊?”

    趟上这么个规矩大的时代,也是没招儿,在家里喝口茶,仆役都得跪着上,说了几次没效果,杨猛也就听之任之了。

    数落了护卫一句,杨猛就把注意力落在了刘一贴准备的银刀上,不得不说,这刘一贴还真是个人才,一指长的小银刀,一边是刀锋一边是针头,看针头后面的豁口,这玩意儿还能缝针。

    打开自己的白药盒一看,果不其然,里面还有几段羊肠线,这就是中西结合的妙处了。

    “三爷,忍着些!”

    “弄吧!老子又不是三小姐!”

    刚挑了水泡,就出事儿了,一个王八蛋,正端着铁锅喝水呢!

    “混蛋玩意儿!谁他妈让你喝凉水的,哪来的水?”

    一边骂着,杨猛一边把草鞋撇了出去,现在这年月,别说喝凉水,就是吃口馊米饭都能要了命,这傻犊子不听劝,万一是脏水,那可是要命的毒药。

    “三爷,这是石缝里的山泉,不是脏水!周遭还有猎人留下的痕迹,保证是有人试过的好水!”

    “哦……那你也该先说说,妈的!自己吃独食儿,把弟兄们的水壶打满,快去快回!”

    一行人灌饱了水,吃了点糌粑喝了点肉汤,借着火头又烧了几锅热水,就着刚刚做饭的铁锅泡了泡脚,这才解了绑腿,休息了半个时辰。

    “操!这么跑还真累,一上午的时间就腰酸背痛了,你们还成吗?”

    “没事儿!”

    “那就好!开拔!”

    瞧着一个个傻乎乎喊着没事儿的护卫,杨猛话头一转,又开始了持续一下午的急行军。

    昆明到大理,取直线的话,多半都是山路,草鞋是不错,可打了泡的脚底板,可是遭了大罪了,起初还没什么感觉,撕去棉布垫的新草鞋,很是粗糙,这路走的越远脚底板越疼,起初是火辣辣的感觉,到了后来就是钻心的疼。

    明湖书院绘制的地图,也不是很精确,很多时候,地图上面标注的山路都会被巨石截断。路上的一块巨石,就代表要翻山越岭了,一路跑到天擦黑的时候,也没找着一个合适的宿营地,看来今晚只能宿在半山腰了。

    咬着牙看了看护卫们的情况,一般人的脚都磨破了,脚板一点没事儿的,就剩了三五个。

    “这是到了那里?”

    手里的地图不准确,到了那里。杨猛也没数了。

    “应该是姚安境内。昆明到大理的路。咱们走了一多半了!”

    “姚安?”

    想了想姚安的位置,手里有些粗糙的地图,也就能用了,略微一比划,杨猛也有些吃惊了。

    好嘛!一天跑了将近四百里路,二百公里啊!从天蒙蒙亮开始到现在,起码跑了十几个小时,自己这帮护卫竟然没有一个掉队的。

    杨猛也感觉到了极限。双腿双脚都没什么感觉了,脚底板上偶尔的刺痛表明,这双腿脚还是自己的。

    “操!看看我背上,怎么这么疼?”

    刚卸下身后的背篓,后背又是一阵刺痛,这急行军果然不是人干的事儿。

    “三爷,见红了!”

    “弄些白药!我这脚底板,八成也烂了!”

    喝了口酒,解了解乏,杨猛这才脱掉了草鞋。费劲啊!黏住了,草鞋一脱。原来打水泡的地方真是给磨烂了,红润润嫩生生的肉,在火光之下清晰可见。

    “唉……遭罪啊!”

    洒了些酒洗了洗脚上的伤口,杨猛也借着一声叹息,缓解了一下疼痛。

    急行军的速度,除了火车,现在没东西能赶得上,马匹一天三四百里,不是不行,而是玩不起,这么跑,再好的马一两天也就废了。

    像朝廷的驿马那样,三十里一换,一两个人还成,十几个人也凑活,但大队人马行军,那绝对是不可能的。

    “三爷,咱们去打点野食?”

    “嗯!去吧!快去快回,吃完了早些歇息!”

    杨猛身边的护卫,多半是猎户出身,但一天下来,还有精神的也没剩几个了,这几个就算是天赋异禀了吧!

    自己也是累的贼死,搁在石头上的双腿,到现在还麻酥酥的,急行军这玩意儿,一两百里还凑活,三百里往上,云南的新军,除了那些精锐,多半是完不成的,弄不好还要跑死好些人。

    “操!那时候的人咋就这么厉害呢?大兵团作战,一天三五百华里,当夜就能战斗,是怎么做到的呢?”

    想起前世的一些老前辈,杨猛也深表佩服,三百里跑下来,别说是打仗,就是面前摆着一大闺女,也玩不动啊!

    正当杨猛感叹的时候,那三五个出去的,却满载而归,两头马鹿,这才多大点时间啊?

    趁热喝了几碗鹿血,吃了一点儿鲜肉,剩下的就吃烤鹿肉了。

    夜宿荒山,在这个时候并不安全,烤鹿的篝火架起来没多长时间,就招来了一群土狼,狼这玩意儿哪都有,虽说云南的土狼个子小,但照样能吃人,打了几枪驱散了土狼,结果又来了黑熊。

    “这他妈是哪座山?怎么这么多的野物?”

    人少地多,山林里的野兽不怎么被打扰,也格外的多,这山林离着城池不远,看来在野外宿营,也需要有些规矩了。

    “不知道,下面的林子很密,晚上得多安排几个打更的,火堆也要多生几处。”

    猎人们有话,有鹿有熊就有虎,熊和狼还好办些,若是让老虎扑进营地,那就有大乐子了。

    “没营生的,吃饱了喝足了赶紧睡觉,站岗的打起精神来,五人一班,半个时辰轮换一下!”

    站岗自然不用杨猛去做,整理了一下行军一天的得失,杨猛也沉沉的睡了过去。

    一夜的功夫,背上和脚上的伤口都结了痂,可杨猛却苦起了脸。

    “唉……今天又要遭罪了!”

    新草鞋不如旧草鞋,虽说草鞋底下的皮子磨得差不多了,为了脚舒服一些,杨猛还是选择了有些走形的旧鞋。

    依旧是山路溪谷,这一天的行军速度,比昨天慢了不少,从一路跑到跑一段走一段,天擦黑的时候,一行人堪堪到了大理城。

    “妈的,两条腿就是比四条腿快,徐子渭那货,今天能走一百里就不错了,等他到了腾越镇,起码是半个月以后的事情了!”

    六百多里路,两天走完,绝对是对体能的一个大考验,连续跑了两天,杨猛也是极度痛恨走路,见了大理城,他也抬不动脚了。

    “老三,你怎么来了?泰辰这小子越来越不济事了,你要来他也不发个消息?”

    一见精神疲惫的杨猛,坐镇滇西的丁保钧也吃了一惊,听说老三刚回了昆明,怎么这么快就出现在了大理?

    “老三,可是担心南边的事情?”

    “嗯!一路跑来的,可把我给累屁了!丁叔,先别说了,先给找个地方歇歇脚!”

    太累!累的手脚都抬不起来了,再大的事儿,也得等歇够了再说。

    到了丁保钧的府上,喝了点酒吃了点饭,杨猛这才精神了一些,看着杨猛那红润润的脚底板,杨家的独眼猎鹰却是发了脾气!

    “混账!这次派到你身边的都他妈该死,你看这脚跑的,万一伤了筋骨可怎么办?正好这边又选了一批好手,把他们给换了吧!

    南疆那边开战,就让这群没眼色的玩意儿,去挡枪子!”

    杨家三子,老三是宝,这要是让自己大哥瞧见了,指不定得难受成什么样呢!看着一脸疲惫,两脚带血的杨家老三,丁保钧的心里也不是味,这孩子可是他看着长大的,从这孩子六七岁开始,丁保钧就跟着平事儿,要说没感情,那就是骗人。

    比起自家的儿子丁泰辰,这独眼猎鹰还是最喜欢,杨家老三。(未完待续请搜索飄天文學,小说更好更新更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