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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公司大楼的时候,沈臻站在玻璃前照镜子,他从没在意过自己的外表,但是此时,他却忽然闪过念头,不想邋里邋遢地出现在秦邢面前。
玻璃照出来的人影还算清楚,沈臻理了理自己的衣领,在心里给自己点了个赞。
天气越来越冷,立秋之后就像瞬间跳到了冬天,出气的时候面前都有白雾,沈臻体质不好,畏寒得厉害,一到冬天手脚冰凉,不管穿得再多,室内再温暖也是这样。
好在这段时间还没有下雪,沈臻径直走向停在路边的车。
车内的温度比外面高十度左右,沈臻一坐到车内就脱掉了大衣,秦邢坐在他身边,手里正拿着报纸,沈臻伸着脖子探过去看:“陈氏不跟姜氏合作了?”
这两个在国内也算是打财团了,陈氏靠着做赌场出头,这些年一直在洗白,把重心放到了娱乐圈,开的娱乐公司在业内也算巨头,姜氏则是老牌的娱乐行业豪门,这两个企业合作了五年,今年合作破裂,看热闹的人不少。
秦邢笑着把报纸递给沈臻:“陈氏内部出了问题。”
沈臻有些好奇:“陈嘉禾死了?”
秦邢被沈臻逗笑了,他的声音低沉又充满磁性,语气温柔略带笑意:“中风,瘫痪了。”
世事无常。
沈臻叹了一声。
沈臻伸手去拿保温杯,里面泡着热茶,他的手刚过去,就碰到了秦邢的手背。
秦邢眉头微皱,顺势就握住了沈臻的手:“手怎么这么凉?”
沈臻看着秦邢握住自己的手,骨节分明,常年养尊处优的秦邢手掌很温暖,沈臻不知道自己该不该把手收回来,他觉得车内温度太高,让他热气上涌,面红耳赤。
“从小就这样。”沈臻有些颠倒地说,“小时候就这样,医生说是体质问题。”
秦邢不赞同地问:“怎么不戴手套?”
沈臻解释道:“公司有中央空调,平时也没在外面,就没戴。”
秦邢却收回了手,他来开车载储物柜,从里面拿出一双手套,这是秦邢常用的白色手套,收口处还有白色的毛边,手套里面也是毛绒绒的,可秦邢自己用的却是薄手套,即便是冬天也不会用加绒的。
就好像……是专门给什么人准备的一样。
还准备的是个情侣款。
只可惜沈臻没想到这一茬,他受宠若惊,结果手套后脸和耳朵都是红的,低头乖巧地说:“谢谢叔叔。”
秦邢:“明天叔叔让私人医生过来给你看看,看能不能调理。”
沈臻看着秦邢,眼睛里有点迷茫:“不是什么大问题,我一直都这样。”
秦邢却并没有询问沈臻的意思:“明天下午到我办公室来。”
沈臻呆滞地说:“好的,叔叔。”
秦邢的关心除了让沈臻震惊外,更多的是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他从未体验过长辈的关心。
张妈对他的关心,除了感情因素外,还有工作的原因,沈臻还记得小时候看见秦邢摸秦越头的时候,他就站在一边,羡慕极了。
那时候每年过年,秦越都会被领到秦邢身边去,秦邢会温柔的问他一些问题,临走的时候秦邢会摸摸他的头。
或许那时候除了沈臻以外,秦家的所有小辈都在羡慕秦越吧。
那是只有秦越才有的殊荣。
秦理也是从小时候就在跟秦越作对。
那时候孩子们还不懂秦邢作为秦家家主意味着什么,他们只是渴慕着这个人而已。
沈臻还记得自己当时的感觉。
他那时候第一次对秦越产生了嫉妒。
在那之前,他从来不知道嫉妒是个什么滋味。
“叔叔。”沈臻有些昏头了,他忽然说,“您摸摸我的头吧。”
秦邢并没有被沈臻这个请求搞懵,他轻笑一声,伸出了自己的手,动作轻柔的将手放在在沈臻的头上,沈臻还没回过神来,直愣愣地坐着,等秦邢揉完了,他才瞪大眼睛,不敢置信自己刚刚说了什么。
沈臻一脸呆滞的看着自己的膝盖。
整张脸写满了“妈呀,我刚刚说了什么?”的惊诧。
看沈臻久久不说话,低着头,脸颊绯红,秦邢低笑了一声:“小臻害羞了?”
沈臻没回话,觉得怪羞耻的,怎么忽然就没忍住,把心里的想法说出来了呢?
秦邢却突然拉过沈臻的一只手,嘴角微微上扬,一副好长辈的样子:“在叔叔面前不用害羞,想要什么就跟叔叔说。”
沈臻连忙说:“我现在挺好的。”
他确实挺满足的,他在学基层的东西,慢慢学上去,以后离开秦家,也能找到自己的安身立命之本。
沈臻知道,他上辈子之所以输,就是因为他无论怎么在上层社会左右逢源,终归是没有底气的,他自己立不起来,就算有人帮,也是烂泥扶不上墙。
到了现在,沈臻终于愿意承认,他上辈子不如秦越,甚至不如苏时清。
至少苏时清愿意把自己的自尊丢掉,乖巧的在秦越面前扮演一只宠物,就只是这个,沈臻扪心自问,他做不到。
在他爱秦越之前,他先是一个独立的人,他可以为了秦越去做很多事,但并不包括抛弃自己所有的骄傲和尊严。
骄傲和自尊是没错的,错的是他没有那个底气,没有那个本事。
他迷失在上层社会,忘记了事业才是他站起来的基石。
秦邢:“后天跟叔叔去开会,别忘了。”
沈臻终于丢掉了羞耻感,喝了一口茶。
茶刚滑过喉咙,沈臻的表情就有些僵了,他自己最爱喝毛峰,也记得秦邢最爱喝银针,但他此时喝下的茶却是自己最熟悉的味道,黄山毛峰。
而不是秦邢最爱的银针。
沈臻转头看着秦邢:“叔叔,这茶……”
秦邢不经意地说:“听佣人说的,说你最爱毛峰。”
沈臻不知道该作何反应,点头道:“以前很喜欢。”
因为秦越只喝毛峰。
秦邢:“现在不喜欢了?”
沈臻艰难地笑了笑:“口味都是会变的,以后我也喝银针吧。”
秦邢朝沈臻微笑,他笑得温柔极了:“试试吧。”
哪个最合适,总是要试试的。
“今晚回家?”秦邢忽然说,“正好新开了一家餐厅。”
沈臻当然不会拒绝:“好啊,是中餐厅?”
秦邢:“你林叔开的,正巧带你去尝尝。”
林叔叫林昊,和秦邢算是发小,只是和秦邢不同,他似乎对家族产业没多大兴趣,成年以后就搬出了家里,娶了一个女医生,开了几家饭店,过着知足常乐的小日子。
也是秦邢为数不多的朋友。
沈臻有时候都庆幸,如果没有这样的朋友,秦邢就算得上是真正的孤家寡人了。
独居高位,所有人都盯着他的位子,都想在他身上得到好处。
却连一个说真心话的人都没有。
“听说小臻想接那几个烂尾盘?”秦邢忽然开口。
沈臻老实回答:“是有这个想法,前几天和杨昌盛聊过,但是资金……”
秦邢忽然笑了:“小臻,为什么会想接... -->>
走出公司大楼的时候,沈臻站在玻璃前照镜子,他从没在意过自己的外表,但是此时,他却忽然闪过念头,不想邋里邋遢地出现在秦邢面前。
玻璃照出来的人影还算清楚,沈臻理了理自己的衣领,在心里给自己点了个赞。
天气越来越冷,立秋之后就像瞬间跳到了冬天,出气的时候面前都有白雾,沈臻体质不好,畏寒得厉害,一到冬天手脚冰凉,不管穿得再多,室内再温暖也是这样。
好在这段时间还没有下雪,沈臻径直走向停在路边的车。
车内的温度比外面高十度左右,沈臻一坐到车内就脱掉了大衣,秦邢坐在他身边,手里正拿着报纸,沈臻伸着脖子探过去看:“陈氏不跟姜氏合作了?”
这两个在国内也算是打财团了,陈氏靠着做赌场出头,这些年一直在洗白,把重心放到了娱乐圈,开的娱乐公司在业内也算巨头,姜氏则是老牌的娱乐行业豪门,这两个企业合作了五年,今年合作破裂,看热闹的人不少。
秦邢笑着把报纸递给沈臻:“陈氏内部出了问题。”
沈臻有些好奇:“陈嘉禾死了?”
秦邢被沈臻逗笑了,他的声音低沉又充满磁性,语气温柔略带笑意:“中风,瘫痪了。”
世事无常。
沈臻叹了一声。
沈臻伸手去拿保温杯,里面泡着热茶,他的手刚过去,就碰到了秦邢的手背。
秦邢眉头微皱,顺势就握住了沈臻的手:“手怎么这么凉?”
沈臻看着秦邢握住自己的手,骨节分明,常年养尊处优的秦邢手掌很温暖,沈臻不知道自己该不该把手收回来,他觉得车内温度太高,让他热气上涌,面红耳赤。
“从小就这样。”沈臻有些颠倒地说,“小时候就这样,医生说是体质问题。”
秦邢不赞同地问:“怎么不戴手套?”
沈臻解释道:“公司有中央空调,平时也没在外面,就没戴。”
秦邢却收回了手,他来开车载储物柜,从里面拿出一双手套,这是秦邢常用的白色手套,收口处还有白色的毛边,手套里面也是毛绒绒的,可秦邢自己用的却是薄手套,即便是冬天也不会用加绒的。
就好像……是专门给什么人准备的一样。
还准备的是个情侣款。
只可惜沈臻没想到这一茬,他受宠若惊,结果手套后脸和耳朵都是红的,低头乖巧地说:“谢谢叔叔。”
秦邢:“明天叔叔让私人医生过来给你看看,看能不能调理。”
沈臻看着秦邢,眼睛里有点迷茫:“不是什么大问题,我一直都这样。”
秦邢却并没有询问沈臻的意思:“明天下午到我办公室来。”
沈臻呆滞地说:“好的,叔叔。”
秦邢的关心除了让沈臻震惊外,更多的是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他从未体验过长辈的关心。
张妈对他的关心,除了感情因素外,还有工作的原因,沈臻还记得小时候看见秦邢摸秦越头的时候,他就站在一边,羡慕极了。
那时候每年过年,秦越都会被领到秦邢身边去,秦邢会温柔的问他一些问题,临走的时候秦邢会摸摸他的头。
或许那时候除了沈臻以外,秦家的所有小辈都在羡慕秦越吧。
那是只有秦越才有的殊荣。
秦理也是从小时候就在跟秦越作对。
那时候孩子们还不懂秦邢作为秦家家主意味着什么,他们只是渴慕着这个人而已。
沈臻还记得自己当时的感觉。
他那时候第一次对秦越产生了嫉妒。
在那之前,他从来不知道嫉妒是个什么滋味。
“叔叔。”沈臻有些昏头了,他忽然说,“您摸摸我的头吧。”
秦邢并没有被沈臻这个请求搞懵,他轻笑一声,伸出了自己的手,动作轻柔的将手放在在沈臻的头上,沈臻还没回过神来,直愣愣地坐着,等秦邢揉完了,他才瞪大眼睛,不敢置信自己刚刚说了什么。
沈臻一脸呆滞的看着自己的膝盖。
整张脸写满了“妈呀,我刚刚说了什么?”的惊诧。
看沈臻久久不说话,低着头,脸颊绯红,秦邢低笑了一声:“小臻害羞了?”
沈臻没回话,觉得怪羞耻的,怎么忽然就没忍住,把心里的想法说出来了呢?
秦邢却突然拉过沈臻的一只手,嘴角微微上扬,一副好长辈的样子:“在叔叔面前不用害羞,想要什么就跟叔叔说。”
沈臻连忙说:“我现在挺好的。”
他确实挺满足的,他在学基层的东西,慢慢学上去,以后离开秦家,也能找到自己的安身立命之本。
沈臻知道,他上辈子之所以输,就是因为他无论怎么在上层社会左右逢源,终归是没有底气的,他自己立不起来,就算有人帮,也是烂泥扶不上墙。
到了现在,沈臻终于愿意承认,他上辈子不如秦越,甚至不如苏时清。
至少苏时清愿意把自己的自尊丢掉,乖巧的在秦越面前扮演一只宠物,就只是这个,沈臻扪心自问,他做不到。
在他爱秦越之前,他先是一个独立的人,他可以为了秦越去做很多事,但并不包括抛弃自己所有的骄傲和尊严。
骄傲和自尊是没错的,错的是他没有那个底气,没有那个本事。
他迷失在上层社会,忘记了事业才是他站起来的基石。
秦邢:“后天跟叔叔去开会,别忘了。”
沈臻终于丢掉了羞耻感,喝了一口茶。
茶刚滑过喉咙,沈臻的表情就有些僵了,他自己最爱喝毛峰,也记得秦邢最爱喝银针,但他此时喝下的茶却是自己最熟悉的味道,黄山毛峰。
而不是秦邢最爱的银针。
沈臻转头看着秦邢:“叔叔,这茶……”
秦邢不经意地说:“听佣人说的,说你最爱毛峰。”
沈臻不知道该作何反应,点头道:“以前很喜欢。”
因为秦越只喝毛峰。
秦邢:“现在不喜欢了?”
沈臻艰难地笑了笑:“口味都是会变的,以后我也喝银针吧。”
秦邢朝沈臻微笑,他笑得温柔极了:“试试吧。”
哪个最合适,总是要试试的。
“今晚回家?”秦邢忽然说,“正好新开了一家餐厅。”
沈臻当然不会拒绝:“好啊,是中餐厅?”
秦邢:“你林叔开的,正巧带你去尝尝。”
林叔叫林昊,和秦邢算是发小,只是和秦邢不同,他似乎对家族产业没多大兴趣,成年以后就搬出了家里,娶了一个女医生,开了几家饭店,过着知足常乐的小日子。
也是秦邢为数不多的朋友。
沈臻有时候都庆幸,如果没有这样的朋友,秦邢就算得上是真正的孤家寡人了。
独居高位,所有人都盯着他的位子,都想在他身上得到好处。
却连一个说真心话的人都没有。
“听说小臻想接那几个烂尾盘?”秦邢忽然开口。
沈臻老实回答:“是有这个想法,前几天和杨昌盛聊过,但是资金……”
秦邢忽然笑了:“小臻,为什么会想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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