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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树欲静而风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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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呢不去!...去扬州大地方跟人家师傅学木匠手艺,不是你大爷托人的话,人家哪个把你去啊?”

    “不晓得你脑子想什么,有门手艺在手上,走哪都不怕没饭吃...”

    陆文亮没法理解堂弟为什么不肯去扬州学艺,但任凭他怎么说,堂弟始终是那句话:“我不去扬州。”

    原本心思很热的陆广远见小叔不去,也就不想去了。

    说白了,就是广远觉得自已一个人去,人生地不熟的怕被人欺。有小叔陪着,那就好多了,再不济遇上事总有个商量的人。而且打小两人就在一起长大,一起玩耍,突然分开广远也不适应。

    “你晓得什么!...犟!...就这样一天到晚窝在家头有出息啊!”陆文亮叫堂弟气得没法子,又说不动他只得去和他爹说了。

    正在编竹筐的陆有才一听小四子不肯外去学手艺,气的把手里的半个竹筐甩出多远,然后怒冲冲的就过来了。

    “小四子,你不像话了,乖几,叫你去扬州学手艺是害你啊?你也不望望你多大个人了,你老子多大了,怎么,你还要你老子苦一辈子养住你啊!...”

    陆有才是真气,弟弟不在家,作为大伯的他就得照顾侄子。这好不容易托老婆娘家那边的亲戚关系给两孩子谋份好交易,小四子怎么就一点好歹也不晓得,犯浑不去呢。

    陆广远打小就怕爷爷,站在一边不敢吭声,内心里倒是想着小叔能答应去扬州的,毕竟那扬州可是大地方。乡里人但有能从扬州回来的,走路都比别人高一截。

    不曾想他那小叔却跟吃了秤砣铁了般,任他爷爷怎么说,怎么骂,就是不去,打死也不去那种。

    “好好好,你不去学手艺就下田!”

    陆有才气得到外面把铁锹拿进来扔在陆四脚面前,然后气呼呼的走了。

    望着大伯有些驼背的身影,陆四也不知怎么说,只能暗叹一声:不是他不想去,而是扬州那地方真去不得,会没命的!

    “老爷,扬州那么好,你怎么就不去的?”陆广远把铁锹拿在手中,都不用问下地肯定有他一份。

    陆四没有告诉侄子为什么扬州去不得,只是拍了拍这个比自己大一岁的侄儿,撇了撇嘴道:“我先到地里去,你家去拿两个山芋...我饿了。”

    ........

    山芋是淮扬人对红薯的称呼,这玩意是万历年间才出现的新作物,香甜软滑,除了非常可口外,还能充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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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多年前,因父丧居上海老家的官员徐光启认为红薯是救荒的好作物,便将这东西引进到了南直隶,并在江北淮安、扬州等府县大规模推广。

    别说,这红薯生长的确简单,根本不需要打理,连盐碱地也能长,因此短短二十年间,江北很多地区都长了红薯。

    有钱人家可能看不上这玩意,把红薯当作喂猪的饲料,可贫苦人家却把红薯当成一顿主食。

    陆四印象中,这十来年基本每顿早饭都是煮红薯就粥喝。

    陆有才让侄儿和孙子干的农活也不是什么重活,就是在地中间挖排水的沟,目的是防止雨水多了淹了麦种。

    “小四子来挖沟了?”

    陆四扛着铁锹到地头的时候,邻居周旺两口子跟他打了招呼。周旺是个独眼龙,一只眼瞎的。

    不过周家条件比陆家要好些,所以早早就给周旺娶了媳妇,媳妇是新兴场那边的,姓齐,陆四一般喊她叫“周二嫂”。两口子生了个儿子,模样可爱,没事的时候陆四常抱着走东串西。

    “小四子,听你家大爷说要把你和广远送到扬州学手艺,有这事?”

    周旺两口子也在挖沟,七岁的儿子大宝在边上的渠里摸小鱼玩。里面的水早就干了大半,没有危险。

    “嗯哪,”

    陆四用力将铁锹往泥里铲了进去,抬头朝周旺又说了句:“我跟我大爷说不去了。”

    “怎么不去的?学个手艺不好吗?”说话的是周二嫂,显然她对陆四不肯去扬州学手艺感到很不解。

    毕竟,在她们这些乡民眼中,扬州是个好地方,也是个大地方,能到那种地方学手艺是有出息的好交易。

    “没什么,我不想去...我想等我爷回来再说。”

    陆四同样也不好跟周旺两口子解释什么,怕两口子刨根问底,便故意埋下头装作用力挖沟的样子。

    见状,周旺两口子也就没再问了。不远处的地里早就有了乡民在那或开沟,或担水,或锄草。

    农民,祖祖辈辈就是一刻也歇不下来。

    陆四挖了一会就有些吃不消,虽然身体的原主人农活干的很好,但他毕竟没碰过。二来是手上的裂口子疼,时已是冬月底,气温早就冷了下来,那裂口子就更加疼了。

    除了裂口子,十个手指上的倒刺也叫陆四头疼,停下用牙把指头上的乱皮刺皮咬掉后,陆四暗自苦笑一声,这会要是有盒百雀灵多好。

    就他现在双手的模样,等到了腊月不生冻疮才怪。

    所以,不管是在陆有才父子眼里,还是在周旺两口子眼里,学门手艺永远比种地强。

    至少,没这么苦。

    可扬州那地方,陆四真不敢去。

    跟小命相比,再好的前途都是云烟!

    这会心里倒是想他大爷是不是搁其它地方给他谋个交易什么的,哪怕到镇上给人当伙计也行啊。

    不过估计大爷这会被他气得够呛,今年是甭想他老人家再托人了。

    没多大一会,陆广远来了,不但给他老叔拿了两根煮熟的山芋来,还有一个鸡蛋。

    鸡蛋是生的,壳上面还沾着一根鸡毛呢。

    “你偷的?”

    陆四的嫂子也就是陆广远他娘田娥是个很会过日子的女人,家里养的鸡生的蛋自家从来不舍得吃的,都是拿到集市上跟人家换油,换盐,换家里用得着的东西,难得一次才舍得给家里人吃上几个。

    这不是抠门,而是这年头百姓家的常态。

    穷人家的媳妇手再巧也难为无米之炊,这话搁哪朝哪代都错不了。

    陆广远“嘿嘿”一笑,没有说话就是默认。

    陆四也咧嘴笑了笑,然后将鸡蛋在铁锹上敲了下,抬头竟是直接把生鸡蛋灌进了嘴中,一点也不嫌腥味直接“咕噜”进了肚。

    然后“啊”的一声,意犹未尽的样子。

    这是真馋。

    “老爷,你慢着吃,我去挖边上的。”

    虽说陆四他爷爷在的时候给三个儿子都分了地,但这么多年来三家的地却都是一块种的。

    一来是陆有才这个大伯要帮衬下面两个弟弟;二来是下面两个弟弟经常不在家。

    陆四嗯了声,一边咬着山芋一边走到渠边看下面的周旺儿子摸小鱼玩。

    渠里稍大些的鱼早被乡民弄光了,余下这些没法吃,要不然陆四早就卷裤腿下去摸了。

    两根山芋下肚加上那颗生鸡蛋,肚子有食不慌,陆四对着满是裂口的双手呼了口气,走到地里继续干活。

    不管他内心里是否愿意,眼下他的职业就是农民。而且就他大伯陆有才的气劲,他要是敢偷懒,中午回去肯定又得被数落。

    广远那孩子可不是偷懒的主,干起活来很是卖力。陆四这当叔的瞧在眼里,自然是不能叫侄子小看了,便也咬牙狠生干起来。

    别看叔侄俩所挖的沟不宽也不深,但挖好一条沟至少得大半个时辰。地里的活说白了就是磨人。

    日头渐渐高了起来,再干一会叔侄俩就能回去吃饭了。远处的村子已经生起条条炊烟了。

    烟火,也让这个陆四陌生的时代透着真实感。

    隔壁的周二嫂准备收拾东西回去做饭,这时,在渠里摸小鱼玩的儿子大宝却一身泥水的爬上来对娘说肚子疼得厉害。

    周二嫂以为儿子拉肚子,赶紧放下手头的活过来给儿子脱了裤子。小娃娃家的肯定不避着人,没想到大宝刚蹲下解手,却听周二嫂发出一声惊叫,把不远处的陆四和广远都给吓了一跳。

    “怎么了?”

    周旺放下铁锹疑惑的看着婆娘,却见儿子好像见了什么可怕的东西吓得直往他娘身后躲,连裤子都没提好。

    “虫,虫...”

    周二嫂的脸色也难看的吓人,说话都在哆嗦。

    陆四那边以为出了什么事,二话没说就拿着铁锹奔了过来,可到了地方一看,头皮那是一下就麻了。

    原来地上竟是几条缠成一团的虫子,长长的,蠕动着。

    蛔虫!

    虽晓得蛔虫只是人体内的寄生虫,前世小时候在学校也经常吃打虫药,但再一次看到这种叫人生呕的玩意,陆四也是有点发慌。

    广远跑过来一看,也是愣在那里,不过好奇心很快驱使着广远折了根小棍去挑那蛔虫,这可把周二嫂和大宝吓坏了,就好像广远挑的是蛇一般。

    “虫子啊?没事,没事,大宝不怕,不怕...”

    周旺却是见怪不怪,一边让媳妇给儿子擦干净屁股,一边交待媳妇明天去镇上药铺抓些打虫药回来。看样子,他这个当爹的肯定也有过肚子里的虫子突然掉下的经历。

    陆四朝大宝脸上看去,这才注意到小家伙脸上有几处白斑,不出意外的话肯定是虫斑。

    这年头没有自来水,乡民有条件打井的也少,大多数人的生活饮用水就是取自居所旁边的河流,如此肚子生蛔虫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好在,上冈这一带水源还算干净,没有血吸虫。要不然,乡民那才叫遭罪呢。

    印象中好像江南这一片闹血吸虫最厉害的就是上海青浦那一片。

    不管多壮的劳力,只要得了血吸虫病,整个就成一废人。

    “行了,别挑了,挖个坑把虫埋了。”

    说了广远一句后,陆四扭头对周二嫂道:“二嫂,以后家里最好煮开水喝,别再让大宝喝冷水了...水里有虫。”

    “噢,噢,”

    周二嫂可能真没见过蛔虫,还慌神着。

    听老叔说水里有虫,陆广远下意识的朝自已肚子看去,却被他老叔白了眼:“放心,你肚子里没虫。”

    “你怎知道?”陆广远半信半疑。

    陆四笑了笑:“你脸上没虫斑。”

    虽说不知道这年头的打虫药是什么材料制成的,但见周旺没放在心上,陆四估计那药肯定有用,便没再多说什么。

    经了这一幕,陆四也没心思再挖沟,便叫广远跟他回去。叔侄俩一前一后扛着铁锹往家赶,到了村口的时候看到里长老马正对着从地里回来的村民说什么。

    里长相当于陆四前世村里小队长的意思,太祖洪武皇帝开国时给大明的农村定了个“里甲制”,就是把110户划为一里,由丁粮最多的10户担任里长,其余100户则为甲首。

    一般里长以10年为一个周期轮流应役,先后顺序根据丁粮多寡预先编排。并且每年还由一名里长带领10名乡民充当差役,管理这一里之地的事。

    除里长外,太祖又规定每个里还得有老人一职,这个老人俗称乡老,专门负责教化、劝农以及对民间轻微案件的审理。

    “里”上面还有“都”这一简单行政划分,不过陆四晓得这一片没有都,而叫区,区里的不叫区长,而叫粮长,就是由那些田赋数额较多的大户担任。

    至于为什么没有都,而有区,可能是两百多年发展下来,地方上根据实际情况做的调整吧。各地有各地的不同管理法子,叫法也不相同,因地而宜而矣。

    能当粮长的基本就是地主——士绅在大明朝最底层的代表。

    里长还不够格。

    如此,县衙、六房、粮长、里长(乡老)便构成了大明朝的基层政权。

    “里甲制”和“卫所制”有一个类似点,就是也有军事组织的雏形。官府有什么事,能通过里长迅速将农民组织起来。

    陆四如果想要造反,第一关就是老马这个里长,也就是老马和他手下担任一年差役的10个农民。

    老马人还是不错的,听说他家祖籍是苏州的,后来“洪武赶散”给迁到了盐城县来。

    “行了,大家伙都在,别吵吵了,听我说啊!”

    老马一边将手里从县上领来的榜文贴在旁边的老槐树上,一边跟乡民们大声道:“县里来通知了,叫各村出人到淮安府挑河,老规矩,一家出一个壮劳力,不想出人的就出粮,谁家要顶替的回头单独找我。”